蒲城县中天洋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蒲城民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为有效疏导我县天然气上游气源采购价格上涨影响,保障我县燃气企业正常供气和稳定运行,根据蒲城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结合蒲城县中天洋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蒲城民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采购合同及相关票据,现联动调整我县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资料图)
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现行2.8元/m³调整为3.25元/m³。
二、执行时间
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在未批复新的销售价格之前,仍按照此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天然气公司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联动期间天然气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平稳。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二)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天然气价费秩序。
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7日